石材清洗劑是為清除石材表面或深層次的“病癥”、缺陷,從而提高石材品質的石材化學品總稱。它是石材化學產品中的一個重要分枝,也是石材化學品中最常用的材料,它有不同的分類方法。
按清洗劑的性質可分為(水溶劑型、溶劑型(又分為有機溶劑型、無機溶劑型)、膠液型、凝膠型。
按石材清洗劑的形態可分為:液體型、氣體型、粉末型
按石材的化學性質可分為:中性型、酸性型、堿性型。
按清洗的對象的不同又分為:清除各種污垢的無機和有機型清洗劑,如有機污垢、油漬斑、可樂及各種飲料斑漬、咖啡、茶水污漬、各種動植物染色、有機物的熏蒸、焚燒痕跡等的清洗劑;無機物有墨跡、黑黃銹斑、白花泛堿、鹽漬析出、水漬不干、建筑材料中石膏外流等各種專用清洗劑。
按石材病癥可分為:除銹劑(用于清除石材表面的黃銹);除油劑(用于清除石材表面的油斑);云石除銹劑(專門用于清除大理石表面的銹跡);色素清洗劑(用于對咖啡、醬油、果珍、染料等一些有色的液體浸染石材后的清洗);水斑清除劑(專用于去除石材表面水斑不干);麻石清洗翻新劑(用于石材的翻新,利用液體中的微酸性或微堿性特征來清洗石材表面);砂巖黑斑清洗劑(專用于砂巖表面的黑斑——金屬銹的清洗,多用于黃砂巖的清洗,此外,還有一些專門清除防護劑的清洗劑等其他的化學清洗劑。
如何選擇石材清洗劑?
石材的清洗劑可以說是林林總總,使用者面對眾多產品如何做出選擇呢?
首先,使用者要確定被清洗的石材上的污染的性質,即是什么污染,是有機物污染還是無機物污染;其次,要確定石材的種類 、品種、結構,是大理石、花崗石、砂巖、板巖;再次,清洗的部位、所處的環境,是公共場所,是否施工有毒;最后,需選擇施工方法與設備。在這些清楚之后對清洗劑也要進行外觀、氣味、清除石材污物效果、可清除性、毒性、閃點、PH值、穩定性、可操作性、理化指標檢測與觀測。具體選擇實施方法如下:
1、外觀
清洗劑的液體產品不應分層、沒有懸浮物或沉淀,同一種產品顏色應一致,在夏季或冬季應不變色;膠質、漿狀產品顏色要一致,手感要軟硬一致,噴撒型產品要有均勻的效果;粉狀產品不能結塊,形態細膩、均勻。
2、氣味
清洗劑(包括固體、氣體、液體)有無類似苯、丙酮、煤油、魚腥、辛辣、汽油、惡臭等刺激性氣味或使人窒息的感覺,這類氣味是否是國家明令禁止在人工操作時不允許使用的。當然,在石材清洗劑中完全沒有一點氣味也不現實,但在石材小樣試驗之后,這類氣味應當可以在短時間消除,且不能傳遞到其他物體上。這是判斷該產品本身是否有污染或形成新的污染源的關鍵。
3、清除石材上污染的效果
它是指清除石材上的污染的能力。石材清洗實際上就是一種施工,不可能沒有時間限制,因此,短時間觀察清洗效果就顯得必不可少。可找與將要被清洗的石材污染一致的品種,或在將要清洗的面積的邊角先做小樣試驗,使用將要大面積應用的方法清洗小樣,觀察清洗結果。
4、可清除性
石材清洗劑清洗完畢后,應能用水清除或其他材料清洗干凈,且不留任何氣味和殘留物痕跡。
5、安全性
清洗劑的國家標準目前尚沒有制訂出,但是可以參照國家十項《室內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》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進行控制使用,或送檢測,釋放苯、二甲苯、甲醛、二甲醛等刺激性氣味,對人眼、鼻有灼熱、灼疼感覺,對皮膚有刺癢、灼疼、熱感,對黏膜、呼吸系統刺激的都應引起注意。有關行業部門應前瞻性地提前制訂出清洗劑的安全性標準。
6、閃點
這是判斷清洗劑是否易燃、易爆的最直接的指標。
7、酸堿值
在室溫下,用試紙或PH值測定儀對清洗劑進行測定,這里必須是對原液的測定,兌過其他稀試劑的不能作為判斷的依據。
8、穩定性
作為一種可以在室內外使用的產品要適應一般常規的自然條件,穩定性是它使用的基本條件,適應范圍應在40~60℃之間,可將少量產品置于燒杯中,放置于烘箱和冰箱中,然后,使之恢復至室溫后觀察,其外觀與氣味應與未測之前大致一樣。
9、可操作性
它是施工的便利條件,部分清洗劑的使用條件過于苛刻,需要一定溫度、干燥度、通風條件、時間等,都給施工人員帶來不便。
10、專業檢測部門的理化報告
經專業部門檢測的數據是必要的,檢測一般有酸堿值、吸水、率、除污率、溫度穩定性等。